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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程: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7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
                  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深圳惠程”)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11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58万股,占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460万股的21.91%,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820,589,768股的比例为0.92%,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年化9%的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20,589,768股变更为813,009,768股。

    其中:涉及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49%,授予日期为2015年11月4日,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38元加上年化9%的利息,涉及人数9人(杨富年、田青、王东、朱丽梅、方莉、迟永军、祁锦波、许东、程昭霞);

  涉及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4%,授予日期为2015年12月28日,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24元加上年化9%的利息,涉及人数5人(杨富年、田青、王东、朱丽梅、方莉);

    涉及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9%,授予日期为2016年8月16日,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49元加上年化9%的利息,涉及人数2人(WANXIAOYANG、倪龙轶)。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涉及11位激励对象,注销股票期权246万份,占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总数1,420万份的17.32%,占回购注销前
权数量为186万份,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3%,授权日期为2015年11月4日,涉及人数9人(杨富年、田青、王东、朱丽梅、方莉、迟永军、祁锦波、许东、程昭霞);涉及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份,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7%,授权日期为2016年8月16日,涉及人数2人(曹晓黎、陈文龙)。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8月6日办理完成。

    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5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公告中简称“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8月21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纪晓文先生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行权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解锁/行权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5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公告中简称“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与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合并简称“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10月29日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纪晓文先生已获授未解锁/行权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行权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解锁/行权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回购注销原因及定价依据: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行权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行权期规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相关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相关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其中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加年化9%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杨富年、田青、王东、朱丽梅、方莉、迟永军、祁锦波、许东、程昭霞、倪龙轶、WANXIAOYANG等11名激励对象相关已获授未解锁的75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杨富年、田青、王东、朱丽梅、方莉、迟永军、祁锦波、许东、程昭霞、陈文龙、曹晓黎等11名激励对象相关已获授未行权的246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460万股的21.91%,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92%;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占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总数1,420万份的17.32%,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3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注销数占回购前公
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日期  姓名          量(万司总股本的
                                                  股)    比例(%)
2015年第二期首次授予  2015-11-4  方莉                32      0.04
2015年第二期首次授予  2015-11-4  迟永军              28      0.03
2015年第二期首次授予  2015-11-4  杨富年              228      0.28
2015年第二期首次授予  2015-11-4  王东                32      0.04
2015年第二期首次授予  2015-11-4  田青                32      0.04
2015年第二期首次授予  2015-11-4  朱丽梅              32      0.04
2015年第二期首次授予  2015-11-4  祁锦波                8      0.01
2015年第二期首次授予  2015-11-4  许东                  4      0.005

2015年第二期首次授予  2015-11-4  程昭霞                4      0.005
              小计                9人                400      0.49
2015年第一期首次授予  2015-12-28方莉                10      0.01
2015年第一期首次授予  2015-12-28杨富年              130      0.16
2015年第一期首次授予  2015-12-28王东                16      0.02
2015年第一期首次授予  2015-12-28田青                32      0.04
2015年第一期首次授予  2015-12-28朱丽梅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