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11-013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征地建设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的议案》。公司决定由母公
司及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90%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
司”)在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共征地约 300 亩,建设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红宝
丽新材料产业园主要发展方向是:聚氨酯板材、聚氨酯制品、以及太阳能电池封
装胶膜等新型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对公司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和
大力支持,土地分期分批给付。前期公司已以受让方式取得 61.48 亩(40987 平
方米)土地使用权。
公司及新材料公司在 2011 年 6 月 15 日参与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分别竞得编号 No. 2011GY05 地块和 No.
2011GY04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司及新材料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7 日分别与高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No. 2011GY05 地块
(一)宗地位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
(二)宗地面积:49112.9 平方米
(三)建筑容积率:≥1
(四)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五)使用年限:50 年
(六)成交金额:707.5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No. 2011GY04 地块
(一)宗地位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
(二)宗地面积:16884 平方米
(三)建筑容积率:≥1
(四)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五)使用年限:50 年
(六)成交金额:243.2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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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拍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期土地竞得,为公司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第二期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有
利于公司发展新材料产业,加快项目建设投入步伐,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高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新材料公司与高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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