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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59 深市 三特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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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4-26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六十日执行期满;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涉案的金额:诉讼标的额为 7,297.64 万元(原始评估出资额),
对公司损益影响尚无法确定。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执行期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期满,公司尚未就诉讼事宜与原告取得和解,本次诉讼预计对公司2024 年度或以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仍在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根据诉讼执行情况及相关处理方案落地情况确定,公司正与会计师协商,及时根据现有进展及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截至目前具体影响尚在研判讨论过程中。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悦升公司”“原告”)。法定代表人:罗立贵


  被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法定代表人:周爱强

  第三人: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金堂公司”“第三人”)。法定代表人:叶宏森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合悦升公司因与公司及汉金堂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依法确认被告未履行其作为汉金堂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

  2、依法判令被告履行出资义务,将证号为 WP 国用(2000)字
第 150 号、WP 国用(2000)字第 15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
地权属登记至汉金堂公司名下,并承担相关税费;

  3、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出资义务,办理其以实物出资的索道大厦变更登记至汉金堂公司名下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确保汉金堂公司能够依法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以及实现权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鉴定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送达费、评估费、拍卖费、产权过户费等)。

  2024 年 3 月,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23]鄂 0192 民初 3153 号),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
日内,将案涉 WP 国用(2000)字第 150 号、WP 国用(2000)字第
15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第三人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2、驳回原告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本案案件受理费 406,682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武
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本案二审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例受理费 406,682 元,由上诉人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以上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披露
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024 年3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以
及 2024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19)。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30 日收到的本案终审判决:“被告武汉三特索
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案涉 WP 国用
(2000)字第 150 号、WP 国用(2000)字第 151 号《国有土地使
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第三人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截至本公告日,六十日执行期已满,据公司方面了解,上述土地使用权尚未变更至汉金堂公司名下。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般诉讼、仲裁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的

相关章节以及 2024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19)中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主要系合同纠纷,涉案总金额约 37 万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03%,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执行期已于2024年9月30日期满,公司尚未就诉讼事宜与原告取得和解,本次诉讼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或以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仍在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根据诉讼执行情况及相关处理方案落地情况确定,公司正与会计师协商,及时根据现有进展及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截至目前具体影响尚在研判讨论过程中。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案件的执行及其他与本案件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