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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正邦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正邦
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17 号《关于核准江西
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600 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第一年到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截止 2020 年 6 月 23 日止,本公
司共募集资金 1,600,000,000.00 元,发行费用(含税)19,780,000.00 元,发行费用(不含税)18,660,377.38 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 1,58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1,339,622.62 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2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32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为 456,748,412.00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8,841,861.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6157 号”鉴证报告确认,2020 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1,943,809.00 元,2021 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82,942,287.00 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020,455.00 元。2020
年 7 月 2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121,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归还 121,500 万元至资金专户。2021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归还 2,760 万元至资
金专户。2022 年 4 月 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24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112,436.58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使
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23,895,237.54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2)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02 号文《关于核准江
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9,908,81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人民币 13.1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500,000,000.00 元,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1,506,595.17 元,募集资
金 初 时 到 账 金 额 7,479,25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478,493,404.83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88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986,927,328.12
元。其中:2020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53,335,505.00 元,2021 年 6 月份已使用募集资金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1]001776 号”鉴证报告确认;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出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53,335,505.00 元,2021 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 1,823,983,013.12 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608,810.00 元。
2021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已归还 3,000 万元至资金专户。2022 年 4 月 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延期归还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4,000 万元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249,366.00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72,931,512.22 元。
因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详见“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有人民币 19,871,568.44 元未转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 年 6 月,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前述《管理制度》。该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

  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
  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9 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公司单次或者 12 个月
  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
  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潍坊银行总行营业部      802010001421026649    1,582,000,000.00                    已销户

潍坊银行总行营业部      802010001421026986                                        已销户

潍坊银行总行营业部      802010001421026948                                        已销户

潍坊银行总行营业部      802010001421026931                                        已销户

潍坊银行总行营业部      8020100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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