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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1

正邦科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168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25 日、2021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2年 9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 12,027,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6.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2,977,792.19 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不存在差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变更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
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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