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231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0
年 9 月 14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
7、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黄新建先生主持会议。
8、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8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1,163,324,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717%。其中 2名参会关联股东需要对部分议案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其他 26 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表决投票,代表股份总数为 202,852,1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8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39,505,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24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为 2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23,818,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4%;
参加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 25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33,215,7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2%。
董事林印孙先生、程凡贵先生、刘道君先生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先生和雷萌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决议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林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2,968,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4%;反对
355,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59,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90%;反对
355,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林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666,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3%;反对
18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及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9,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97%;反对
18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南昌绿色兴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3,135,4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8%;反对
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7,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19%;反对
18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7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665,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0%;反对
18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关联股东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及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9,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82%;反对
18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0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0,500,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2%;反对
2,823,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91,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981%;反对
2,823,9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0,499,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2%;反对
2,824,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90,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954%;反对
2,824,8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8,61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51%;反对
4,709,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48%;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5,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205%;反对
4,709,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78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2,989,8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81,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35%;反对
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3,046,4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1%;反对
19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9%;弃权 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38,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40%;反对
1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31%;弃权 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3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8,604,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43%;反对
4,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