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拟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年 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人,注册会计师 150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人。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
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3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行政处罚 1 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管丁才,1995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 2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2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全,1998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 12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 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惠增强,2001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年 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月开始在大华国际
执业,2023 年 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家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1月 11 日,管丁才在执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项目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1 年 11月 30 日,惠增强在执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项目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全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
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0 年(2014 年—2023
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