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 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止至本公告日,周锦明先生尚未实施减持,现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73),公司前财务总
监周锦明先生(已于 2019 年 11 月 9 日任期届满离任)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500股(含27,500 股)。
截止至本公告日,周锦明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近日,公司接到周锦明先生《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通知》,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周锦明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0,000 0.00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500 0.0021%
周锦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500 0.0076%
其中:高管锁定股 107,500 0.0044%
股权激励限售股 80,000 0.0033%
注: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的公告》,截止至本公告日,周锦明先生已自主行权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保持不变。
三、本次减持股东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周锦明先生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周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其所作的上述相关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周锦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锦明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周锦明先生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