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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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04082号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富微电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2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通富微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通富微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2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通富微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通富微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富微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 通富微电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均山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晶晶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 三月二十八日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75,332,356股,发行价为每股1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7,170.18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前期预付保荐费100万元)2,389.3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4,780.8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崇川支行
32050164273600002187账号内,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前期预付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5.91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4,534.9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
(2020)第110ZC004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199,72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6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299.99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367.32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7,932.6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开立的 512902062410666 号账户内131,000.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开立的 32050164273600003056号账号内
136,932.67万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299.99万元,扣减承销费和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462.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837.2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593号《验资报告》验证。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87,778.68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5,514.90万元,另外支付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20,86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3,803.13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891.7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5,076.24万元(其中: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25,030.46万元,存放在公司银行协定账户45.7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资项目43,919.8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31,698.50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5,514.90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31,698.50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5,514.9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3,803.13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065.1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189.82万元。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资项目9,847.52万元(全部系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80,187.21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847.52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80,187.2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94.3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8,392.2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
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 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通富微电 招商银行南通分行 512902062410112 募集资金专户 8,501,548.13
南通通富 国开银行江苏分行 32101560028267790000 募集资金专户 139,471.25
通富微电 建设银行南通崇川支 32050164273600002187 募集资金专户 3,365,100.62
行
通富微电 中国银行南通分行 467675385217 募集资金专户 2,991,619.88
通富超威 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 484575451753 募集资金专户 426.12
苏州 区分行
通富微电 工商银行南通分行 111182229100678068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14,998,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