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9,891,7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428,885,725股的0.82%,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6.48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5.3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0,234,547.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每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
4、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096.62万股(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9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9月2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827.07万股的25%(1,706.77万股)。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