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
03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16 名激励对象,共注销限制性股票 12.37 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2544%,约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 0.0228%。
2、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3,656,258 股变更为 543,532,558
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37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5.00
数为 235 人。公司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232 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447.00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21.24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5、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
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1.7 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 98 人,预留授予价格为 15.2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 15.23 元/股调整为 15.1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7、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 98 人,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 101.70 万
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15.1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5 日。
8、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1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22.79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1.24 元/股调整为 21.18 元/股,同意回购注销 63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3.2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9、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14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9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125.9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回购注销 80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0.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11、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6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2.37 万股限制性股票。
13、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首次及预留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成为监事等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4名,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5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4名,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同时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实际为 16 名。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2.37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2544%,约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228%。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离职原因对应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他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本次首次授予离职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 21.1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他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 21.18 元/股;预留授予离职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 15.1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他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 15.17 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2,402,015.01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116,138 18.78% -123,700 101,992,438 18.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1,540,120 81.22% 0 441,540,120 81.24%
三、股份总数 543,656,258 100.00% -123,700 543,532,558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
0011000176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 12.37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和公司章程、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
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份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