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1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周儒欣先生、周光宇先生、周崇远先生、黄磊先生共 4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刘胜民先生、崔勇先生、师晓燕女士共 3 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审议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续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均未超过三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刘胜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儒欣,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63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南开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市海淀区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海淀区工商联副会
长,天津市津商联合会副会长。2021 年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荣获 2019-2020 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2020 年先后荣获“北京榜样”、2019-2020 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感动海淀”文明人物”,被命名为
2020 年海淀区“诚信标兵”。2006 年 4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董事长,2009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2019 年 5 月至今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7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2022 年 7 月至今兼任北斗星通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海南北斗星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真点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1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 BG ICC 董事长。现任
北斗星通董事长兼总经理,北斗星通 BG ICC 董事长,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北斗星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周儒欣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81,055,729 股公司股
份,与公司董事周光宇先生系父子关系,周光宇先生系周儒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周儒欣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
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周光宇,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92 年 10 月出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计算机科学
专业硕士学位,测绘专业工程师(中级)。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和芯
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研发一部高级算法工程师;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真
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 BG ICC 总经
理助理;2022 年 7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昆仑北斗智能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 年 1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总经理助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东方北斗投资(香港)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 BG ICC 副
总经理;2023 年 12 月至今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斗星通董事、总经理助理,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BG ICC 副总经理,东方北斗投资(香港)公司执行董事,昆仑北斗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光宇先生持有 51,375,330 股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周
儒欣之子及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周崇远,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87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历,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芝加哥分行,任公司金融部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至
今,就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二部经理、投资二部高级经理、投资二部资深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董事。现任北斗星通董
事、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资深经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硅谷数模(苏州)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爱信诺航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燧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周崇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黄磊,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78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信与
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北斗
星通 GPS 产品事业部研发工程师、研发二部副经理、卫星导航设备研发中心研发
部副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主管工程师、产品经理、 市场总监;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北斗星通战
略发展中心国际业务总监;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北斗星通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 Rx Networks Inc.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副总经理;
2018 年 1 月至今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6 月
至今任 Rx Networks Inc.董事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导航芯片事业部
董事长;2021 年 9 月至今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
事、总经理。现任北斗星通副总经理,北斗星通 BG ICC 董事、总经理,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斗星通导航芯片事业部董事长,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Rx NetworksInc.董事长。
黄磊先生持有 67,219 股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胜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中国证监会首批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20 余年,先后在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兴业证券、大通证券、招商证券和中泰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曾任中泰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等职。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
任北斗星通独立董事。现任北斗星通独立董事。
刘胜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