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9 月 11 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 号),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74,501 股,发行
价格为 30.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4,999,97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31,075,896.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
资金运用计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945,000,000.00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 231,577,200.00 231,577,200.00
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2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 135,673,400.00 135,673,400.00
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3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297,749,400.00 284,519,4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00.00 279,305,896.25
合 计 945,000,000.00 931,075,896.2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
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7,788,742.72 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7,788,742.7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有资金已预先 本次拟置换金
号 投入金额 额
面向综合PNT应用的
1 北斗/GNSS SoC 芯片 231,577,200.00 6,238,101.47 6,238,101.47
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2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284,519,400.00 1,550,641.25 1,550,641.25
合 计 516,096,600.00 7,788,742.72 7,788,742.72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172,001.56
元(不含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其进行置换。
综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共计人民币 8,960,744.28 元。前述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23]0014611 号”的鉴证报告。
四、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在《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