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075 号)批复,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1,374,501 股,发行价格为 30.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4,999,970.12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931,075,896.25 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账,
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按募集
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净额投入金
额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
1 北斗/GNSS SoC 芯片 和芯星通 42,335.20 23,157.72 23,157.72
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序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按募集
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净额投入金
额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
2 北斗/GNSS SoC 芯片 和芯星通 23,067.59 13,567.34 13,567.34
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3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北斗星通 45,191.42 29,774.94 28,451.94
4 补充流动资金 北斗星通 34,000.00 28,000.00 27,930.59
合 计 144,594.21 94,500.00 93,107.59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募投资项目之“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及“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6,725.06 万元及其利息(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向和芯星通增资,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采取分期增资方式进行,本次增资金额为 5,000 万元,全部计入和芯星通资本公积。该等资金到位后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分配金额(万元)
1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 4,000.00
及产业化项目
2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 1,000.00
及产业化项目
合 计 5,000.00
本次增资前后,和芯星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均持有其 100%股权。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13 日
注册资本:33,479.2371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 A3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6900942M
主营业务:研发高性能卫星定位与多元融合核心算法、高集成度芯片
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和芯星通 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12,376.47 96,452.90
净资产 79,918.73 70,421.95
项目 2023 年 1-6 月(未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346.84 67,930.32
净利润 9,000.27 16,945.67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分期增资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芯星通拨付募集资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步向和芯星通增资,增资款项将存放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只能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及和芯星通、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增资 5,000 万元,增资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1.15%,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分期增资方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芯星通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