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151 深市 北斗星通


首页 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8

北斗星通: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09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1.18 元/股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53.50 万股,预留 111.5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总人数为 235 人。公司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232 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447.00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21.24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5、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
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1.7 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 98 人,预留授予价格为 15.2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 15.23 元/股调整为 15.1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7、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 98 人,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 101.7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15.1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5 日。

    8、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21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22.79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1.24 元/股调整为
21.18 元/股,同意回购注销 63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3.224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512,199,9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8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18,178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018,178 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调整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85738 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512,199,997÷10*0.58)/(512,199,997-5,018,178)*10=0.585738】。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0。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1.24-0.0585738=21.18(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1.24 元/股调整为 21.18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已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24元/股调整为21.18元/股。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本次回购注销方案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