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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5

北斗星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5 月 24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01.7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5.23 元/股。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按 15.2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1.7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0,772.9997 万股的 1.1128%。其中首次授予 453.5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772.9997万股的0.8932%;预留11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0,772.9997 万股的 0.219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345%。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35 人,包括公司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21.24 元。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包括在 2021 年度授出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限售期为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 30%、30%、40%。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予,则限售期为预留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 50%、50%。

    (七)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2023 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10%、30%、50%,或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2023 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10%、20%、35%。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3 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30%、50%,或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3 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20%、35%。(上述“净利润”指标均剔除商誉减值,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系数划分为 A、
B、C 三个档次,如下:

        评价标准              A                  B                  C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系数        1        1>个人绩效考核系数>0        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二、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56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53.50 万股,预留 111.50 万股。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35 人。公司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四)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232 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47.00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21.24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年 8 月 31 日。

    (五)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1.7 万股,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 98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1.7 万股。

    四、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预留授予日:2022 年 5 月 24 日;

    (三)预留授予数量:101.7 万股;

    (四)预留授予人数:98 人

    (五)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预留授予  占计划预留授  占目前公司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予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的比
                              (万股)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例

 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  101.7        100%      91.2108%    0.1986%
      人员(98 人)

          合计              101.7        100%      91.2108%    0.1986%

  注: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53.50 万
股,计划预留授予 111.50 万股。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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