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1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周儒欣、李建辉、赵耀升、秦加法、胡刚、杨忠良、杨力壮等七方为发起人,通过对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1100000016890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18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07 年 8 月 13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北斗星通”,股票代码“002151”。
第四条 公司中文全称: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南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9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219.999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和价值观:
专注以“卫星导航定位”为主要方向的导航产业,坚持“诚信、务实、坚韧”(即“诚
实人”)的核心价值观,坚持“用户是上帝,合作伙伴是朋友,竞争对手是导师,前进中的
敌人是自己”的经营理念,坚持“一诺千金,说到做到,快速行动,细化落实”的经营作风,
履行“向用户提供满意的导航定位全面解决方案,以此奉献社会,回报客户、回报合作伙伴、
回报员工、回报投资人,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的使命,本着用户前台策略、合作多赢策略,
采取“内生和外长”的业务发展模式,不断提高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的素质和能
力,不断创新突破,不断集聚丰富以人为核心的各种有效资源,逐步实现做“受人尊重、员
工自豪、国家信赖、国际一流”的卫星导航定位产业化领先者的愿景。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导航定位应用系统及软硬件产品、
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产品、遥感信息系统和产品、通信系统和产品、计算
机软硬件系统和产品、自动控制系统和产品、组合导航系统和产品;生产和销售开发后的产
品;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的系统集成、施工、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技术检测;技术开发;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以工商局核定为
准)
公司按上述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公司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应受到严格限制。公
司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尽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国家强盛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
应有的贡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普通股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认缴情况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发起人姓名 出资 出资
认购的股份数 出资时间 认购的股份数 出资时间
方式 方式
周儒欣 3063.2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3063.2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李建辉 520.0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520.0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赵耀升 186.8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186.8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秦加法 121.2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121.2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胡 刚 38.8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38.8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杨忠良 38.8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38.8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杨力壮 31.2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31.20万股 2005-12-31 净资产
4000万股 4000万股
合 计 其中
货币出资0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份总数为 5,35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发
起人持有 4,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4.766%,社会公众股东持有 1,350 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234%。经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
本增加为 9,095 万股。发起人持有 6,8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4.766%,社会公众股东持
有 2,29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34%。
201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917 万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 43.0015 万份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为 10,055.0015 万股,均为普通股。经 201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为 15,082.5022 万股。
2011 年 6 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 42.8595 万份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为 15,125.3617 万股,均为普通股。
2012 年 6 月,经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
增加为 18,150.4340 万股。
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 5,310.5356 万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为 23,460.9696 万股,均为普通股。
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
5909.9798 万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 29370.9494 万股,均为普通
股。
2016 年 4 月,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总股本
增加为 44,056.4241 万股。
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65,804,934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总股本增加为 50,636.9175 万股,均为普通股。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5,696,500 股限制性股票
完成授予登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为 51,206.5675 万股,均为普通股。
2017 年 3 月 14 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95,000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
授予登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为 51,276.0675 万股,均为普通股。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42,460 股限制性股票完
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51,276.0675 万股变更为 51,251.8215 万股,均为普通股。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
授予登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为 51,324.0215 万股,均为普通股。
2018 年 11 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61,000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
注销手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