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88,825 股,发行
价格为 46.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6,999,826.7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6,025,09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6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计划使用募 调整后使用募
集资金 集资金
1 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 45,027.00 34,000.00 34,000.00
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
2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 37,924.12 27,000.00 8,221.76
目
3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 10,035.10 10,000.00 10,000.00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22,380.75
合计 121,986.22 100,000.00 74,602.51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309,035,440.35 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439,433,320.49 元,净利息收入为 2,443,664.61 元。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 37,924.12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8,221.76 万元,扩建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生产产能,并配套产品检测实验设备以及智能物流仓储系统。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由北斗智联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10,035.1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10,000.00 万元,用于研发环境条件建设、研发设备及软硬件工具购置以及研发管理体系的建设,进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的开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与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四、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疫情和“缺芯”影响,北斗智联主要客户出货量降低,北斗智联因核心物料缺货及涨价影响部分产品交付,公司暂缓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同时,综合北斗智联的良性发展需求,北斗智联启动引入产业投资者工作。
现具备快速应对汽车智能网联产业的发展的能力,加速北斗智联的业务发展。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授权下属
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授权北斗智联 3 亿元的融资额度。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的进展公告》,北斗智联已完成首期可转债融资协议的签署,融资总金额 8,000 万元。北斗智联后续产业投资者引入工作有序进行,预计可满足北斗智联发展资金需求。
综上,北斗智联通过对外融资,获取了用于支持其发展的资金。公司拟终止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五、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为18,221.76 万元(不含利息,实际补流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使用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本次拟终止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该募集资金的专户。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上述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可以为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提供助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斗星通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国军 刘新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