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 2,767.49 万元及募投项目专户利息(具体金额以转账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2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804,934 股,发行价格为25.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9,999,965.02 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9,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217,561.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7,782,403.82 元,存放于交通银行北京北清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0061415018800005102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6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取制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项目实施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 调整后承诺 进展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面向低功耗应用的北斗 面向低功耗应用的北斗/GNSS
/GNSS SOC 单芯片研制 SOC 已结项
单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19,000.00 19,000.00
及产业化项目
面向高精度高性能应用 面向高精度高性能应用的北斗 已结项
的北斗/GNSS SOC 芯片 /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33,800.00 18,866.00
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高精度高性能高集成度北斗/GNSS 已结项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0.00 14,934.00
基于云计算的定位增强和辅助平台 已结项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9,100.00 28,078.00
基于云计算的定位增强 5G 通信用小型化终端器件项目 已结项
和辅助平台系统研发及 0.00 10,022.00
产业化项目 5G 通信用射频模组基板项目 0.00 6,000.00 已结项
智能网联车载一体化天线研制及批 已终止
产化项目 0.00 15,000.00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56,100.00 52,878.24 已完成
合计 168,000.00 164,778.24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总额
高精度高性能高集成度北斗/GNSS 14,934.00 万元 12,166.51 万元 2,767.49 万元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高精度高性能高集成度北斗 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
“高精度高集成度芯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基于自身的芯片设计研发基础,采用了部分芯片设计开发的共性技术,在提高了芯片设计开发效率的同时节省了投入支出。
2、高精度高集成度芯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通过购置先进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提升了产品研发测试能力并提高了开发效率,节约了部分研发人工成本。
四、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高精度高集成度芯片项目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完成了项目建设,整体达到了
规划的建设目标。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高精度高集成度芯片项目的募集资金
结余金额 2,767.49 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及募投项目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以转账当日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高精度高集成度芯片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已结项的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高精度高集成度芯片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北斗星通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