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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润装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回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1,664,061.51 元。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3,404,553股减少至363,234,553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 人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依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70,000 股限制性股票。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三)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贴与
网站披露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限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7 月 28 日,
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不含预留部分),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551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授予价格为 9.65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上市。

  (七)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八)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贴与网
站披露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7 月 2 日,公
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九)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并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人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十)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137.75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
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授予价格为 9.58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市。

  (十一)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魏娜女士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十二)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74 名,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2,136,000 股。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将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市流通,可解除限售
的股票数量为 2,136,00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

  本次有 2 名激励对象离职,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0,000 股,占
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5%。


  2、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
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
0.7 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5,341,893.71 元,约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3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股,
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
毕。

  激励对象因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获现金分红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9.6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1,664,061.51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4〕47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止,公司合计支付激励对象
股票回购款 1,664,061.51 元,其中减少实收资本 170,00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70,500.00 元,计入财务费用 23,561.51 元。

  经中国结算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363,404,553 股减少至
363,234,553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等的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63,404,553 股减少至 363,234,553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58,000  1.34%  -170,000    4,688,000    1.29%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8,546,553  98.66%      0      358,546,553  98.71%

    总股本      363,404,553 100.00%  -170,000  363,234,553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