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4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不低于 5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2.87
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2.87 元/股的情况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10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77,700,077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78%;按回购金额下限 5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38,850,038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8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即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
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未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回购股份数为 0 股。
以上相关事项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5月 17 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3,673,32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00000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2022 年 5 月
27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2,053,673,32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977,826,315股。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数量。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送(转)股前总股
本= 164,293,865.68 元÷2,053,673,321 股= 0.08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转)股比例)=(12.87 元-0.08 元)÷(1+0.45)=8.82元/股。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82元/股的情况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13,378,684 股,占公司分红后总股本的 3.81%;按回购金额下限 5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6,689,342 股,占公司分红后总股本的 1.90%。
三、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