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2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第七届监事会目
前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股东协商提名陆维敏先生、许铨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陆维敏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6 年 10 月,中共党员,中专学历。1993 年 7 月起历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前身)经编生产部班长、主管、副经理,经理,现为公司染整一部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陆维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0,000 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维敏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铨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8 年 1 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11 年 5 月起先后担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前身)行政部科员、企管(人力资源)部助理、副经理,后整理部副经理,现为公司后整理部经理。
许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