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30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10605.0779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6.08%,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金翔宇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10605.0779 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宜宾市翠屏区翠屏新
区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一期)善后处理合同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1
年 5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天均、杨波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