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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42 深市 宁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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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2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9-073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优先股(以下简称“宁行优 01”,代码 140001)股息发放方案已获公司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将宁行优 01 股息发放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息派发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按照宁行优 01 票面股息率 4.6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6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22,310 万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宁行优 01 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6 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宁行优 01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6 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公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优先股持有者取得的现金股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15 日

  2、除息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因 2019 年 11 月 16 日为
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3、股息发放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因 2019 年 11 月 16
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全体宁行优 01 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咨询联系人:童卓超

  咨询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电话:0574-87050027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