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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贤丰控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始起复牌。

    2.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
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贤丰控股”变更为“*ST 贤丰”,证券代码仍为“002141”。

    3.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 股票简称:由“贤丰控股”变更为“*ST 贤丰”;

  3. 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141”;

  4.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
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停牌一天,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5. 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事项触及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触及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地执行,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同时,董事会将积极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董事会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完善工作,从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和优化,对于已发生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加强全员对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子公司科学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注重盈利能力提升,注意防范经营风险,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业务模式及策略,结合经营目标开展资产结构优化,探索新的业绩增长点,推动公司经营长期稳健发展。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首个会计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9-22088897

  电子邮件:stock@sz002141.com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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