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公司股
份累计达到 1%的进展公告
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持股 5%以上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
成创新”)计划在 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386,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
近日公司先后收到 2 份大成创新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截止 2022
年 10 月 8 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止 2022 年 10 月 10 日,大成
创新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1,134.65 万股(占总股本的 1.00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减持比例
名称 股) (股)
大成 集中竞价 2022 年 7 月 6 日
至 2022 年 9 月 30 4.99 11,340,000 0.9994%
创新 交易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81.28 6.51 6,247.28 5.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7,381.28 6.51 6,247.28 5.51%
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 1%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
住所 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楼 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
股票代
股票简称 贤丰控股 码 002141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 有□ 无
选) 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 增持/减持比例(%)
(万股)
A 股集中竞价 1,134.65 1.0000
A 股大宗交易 0 0
合 计 1,134.65 1.00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可多选)-不适用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
股份性质 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7,380.63 6.50 6,245.98 5.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7,380.63 6.50 6,245.98 5.50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大成创新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向贤丰控股出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了《减持计划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大成
的承诺、意向、计划 创新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
的情形,大成创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不适用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无
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大成创新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大成创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止本公告日,大成创新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大成创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2022 年 10 月 8 日《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
2.2022 年 10 月 10 日《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