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成创新”)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由存续期进入清算期,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发布相
关减持股份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640,100 股。公司近日收到大成创新出
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大成创新本次计划在 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3 年 1
月5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38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整个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整个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大成创新持有公司股份 73,812,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大成创新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由存续期进入清算期。
2.股份来源: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 45,386,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整个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整个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承诺一致
公司 5%以上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在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二)中承诺情况如下:
大成创新此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0个月不得转让。大成创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相关事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已严格履行了相关股份减持的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大成创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