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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关于签订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9 年 8 月 27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碳鑫”)正式签订《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标的系本公司作为承包人,负责上述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装置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本合同总价款为 136690.19 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约为 22 个月。

    本公司与安徽碳鑫签订上述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曾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了《关于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告》(东华科技 2019-047 号)。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安徽碳鑫成立于 2019 年 3 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的 法 人 独 资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40600MA2TJ8264W,法定代表人为郑仁勇先生,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人民币,住所在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临白路华佗路交叉口,主要从事基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等业务。


    安徽碳鑫的股东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煤炭采掘及相关综合利用等业务的大型国有企业;本公司与安徽碳鑫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安徽碳鑫签订同类业务合同。

    安徽碳鑫作为该总承包合同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具备了对该项目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2、项目规模及建设地:本合同项目系 50 万吨/年甲醇装置及相关
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地在安徽省淮北市临涣工业园。

    3、工作范围:本公司负责 50 万吨/年甲醇装置、空压站系统、PSA
系统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以及界区外介质管道工程,以及装置红线围墙范围(不包含空分装置界区)以内前期所有基础工作,包括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装置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工程验收阶段提供技术指导、支持服务和工程消缺等相关工作。

    4、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价格是固定总价,合同价款为 136690.19
万元人民币,主要包括设计费、项目管理费、安装工程费、材料资购置费等,安徽碳鑫按本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款项类别、金额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5、建设工期:自合同生效后 22 个月完成装置中间交接。

    6、双方责任:安徽碳鑫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供项目施工场地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本公司的交接界面;负责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按合同约定向本公司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本公司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包括应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并提供履约担保。本合同还约定了知识产权、保险、不可抗力及索赔、争议和仲裁等事项。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总价为 136690.19 万元人民币,履行期限预计约为 22 个月,
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8.48%。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 2019、2020 等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将产生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煤化工建设领域的工程业绩;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在煤化工工程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工程建设业绩,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行能力;本合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安徽碳鑫签订的《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