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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39 深市 拓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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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9

拓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7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通讯相结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
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 2023 年 9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份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征求股东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武永强先生提名戴惠娟女士、监事会提名康渭泉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当选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王霖、孙良权等6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监事会对以上人员的离职流程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受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6.2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9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戴惠娟:戴惠娟,女,1976年出生,学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监,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弘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惠州拓邦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戴惠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19,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戴惠娟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康渭泉,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成本会计;现任公司成本经理,公司监事。

  康渭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查询,康渭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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