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纪树海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郑泗滨、彭干泉、马伟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文朝晖女士、财务总监向伟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告知函》,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 持有股份 占总 限售股数 可流通股 可流通股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股本 量(股) 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股份来源
比例 比例
1 纪树海 37,818,642 3.71% 28,363,981 9,454,661 0.93% 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
2 马 伟 7,334,934 0.72% 5,501,200 1,833,734 0.18% 股权激励获得
3 郑泗滨 5,003,970 0.49% 3,752,977 1,250,993 0.12% 股权激励获得
4 彭干泉 3,984,537 0.39% 2,988,402 996,135 0.10% 股权激励获得
5 文朝晖 2,278,127 0.22% 1,708,595 569,532 0.06% 股权激励获得
6 向 伟 201,500 0.02% 151,125 50,375 0.00% 股权激励获得
注:股份来源包括因公司实施权益分配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衍生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2、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4、拟减持数量、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 计划减持 占总股 占其持股 减持原因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比例
1 纪树海 37,818,642 5,000,000 0.49% 13.22% 个人资金需求
2 马 伟 7,334,934 1,000,000 0.10% 13.63%
3 郑泗滨 5,003,970 300,000 0.03% 6.00%偿还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售股
4 彭干泉 3,984,537 600,000 0.06% 15.06%认购款贷款并缴
纳限制性股票解
5 文朝晖 2,278,127 500,000 0.05% 21.95%锁个人所得税。
6 向 伟 201,500 50,000 0.00% 24.81%
5、其他说明:特定股东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纪树海、马伟、郑泗滨、彭干泉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纪树海、马伟、郑泗滨、彭干泉先生承诺,自公司2006年3月每10股送红股4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新增的股份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06年7月24日)起锁定36个月。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2、2015年7月9日,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纪树海、郑泗滨、彭干泉、马伟先生、文朝晖女士承诺:自公告日起,未来6个
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3、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纪树海、郑泗滨、彭干泉、马伟、向伟先生、文朝晖女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以上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环境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