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拓邦股份 股票代码:002139 公告编号:201806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一八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拓邦股份A股普通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拓邦股份股票的权利。
五、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4,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股本总额101,905万股的4.2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六、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80元。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分割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8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八、行权安排: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30%、30%、40%的行权比例分期行权。本次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
第一个行权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
第二个行权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
第三个行权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在该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行权条件:本计划在2019—2021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0%。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对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权益进行注销。
十、本计划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十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 录
第一章释义..................................................................................................................5
第二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5
第三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6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7
第五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分配..............................................8
第六章股票期权的时间安排......................................................................................9
第七章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确定依据....................................................................11
第八章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11
第九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4
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16
第十一章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18
第十二章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18
第十三章其他............................................................................................................19
第一章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激励计划中作如下释义:
拓邦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一定数量的期权的公司董事、中
激励对象 指 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
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
日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时所确定的购买公司股票的
价格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预先
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
有效期 指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