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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33 深市 广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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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增持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轶磊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单玲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增持股份的规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本次增持的460.75万元)

    2.截至本公告日,单玲玲女士在该增持计划下已增持460.75万元。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4日收盘后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轶磊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单玲玲女士的通知,单玲玲女士本人已于2019年9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的基本情况

    1.单玲玲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轶磊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2.单玲玲女士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披露过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
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下述公告: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2018-096 号)

    2)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07 号)

    3)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2019-037 号)

    3. 单玲玲女士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增持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和管理团队的认可、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真分析与合理判断而作出的决定。

    2.增持股份的规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的
460.75 万元)

    3.增持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及价格区间,单玲玲女士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首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自 2019
年 9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3 日止)。

    5.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已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9 年 9 月 4 日,单玲玲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股份 1,385,700 股,均价为 3.325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本次增持前,单玲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391,100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轶
磊先生、王轶磊先生控制的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王鹤鸣先生、单玲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45,709,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4%。

    本次增持后,单玲玲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77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轶磊先生、王轶磊先生控制的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王鹤鸣先生、单玲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47,095,4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增持计划的风险。

    如遇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增持公告

    2.单玲玲女士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轶磊先生、一致行动人王鹤鸣先生、王轶磊先生控制的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单玲玲女士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单玲玲女士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的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单玲玲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增持计划告知函;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