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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6

沃尔核材: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行权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实施情况简述

  1、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

  2、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16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481 人调整为 464 人,授予数量由
1,857 万份调整为 3,595.20 万份。

  4、2017 年 5 月 25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为沃尔 JCL3,期权代码为 037736。

  5、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拟定了《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预留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123 名调整为 118 名,以 2018 年 5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4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56 元/份;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5 月 24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为沃尔 JLC4,期权代码为 037772。

  8、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及《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 4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病亡故,对应的首次股票期权共计 368.4 万份予以注销,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464 名调整为 418 名,公司已授予但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3,595.2 万份调整为 3,226.8 万份;由于 14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进而未达到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由 418 名调整为 404 名,对应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27.36 万份予以注销,可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数量由 968.04 万份调整为 940.68 万
份。经对第一个行权期因 2017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的 1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后,公司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3,226.80 万份调整为3,199.44 万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完成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根据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56 元/份调整为 5.54 元/份。

  10、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及《关于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同意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418 名调整为 392 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1,994,400 份调整为 12,110,400 份,行权价格为 6.92 元/
份;同意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18 名调整为 113
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000,000 份调整为 1,924,900 份,行权价格为 5.54 元/份。

  11、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3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首次股票期权共计111.84万份予以注销,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392 名 调 整为357名,公司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211.04万份调整为1,099.20万份,行权价格由6.92元/份调整为6.90元/份;由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预留股票期权共计17.71万份将予以注销,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13名调整为101名,公司已授予但未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总数由192.49万份调整为174.78万份,行权价格由5.54元/份调整为5.52元/份。

  12、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2017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

    二、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数量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调整过程详见上述概述部分。除按照公司《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之外,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数量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满足说明

    (一)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1)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等待期届满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若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时间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
为 2017 年 5 月 16 日,因此,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已
届满,可行权比例占获授首次股票期权的 40%。

  (2)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届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股票期权应当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次日起12个月内授予,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时间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17年5月16日,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15日,因此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可行权比例占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50%。

    (二)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与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9 年,公司摊销股权激励费用前并扣除非
首次授予权益工具的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权益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90,552,307.42 元,比 2016 年经审计归
工具的第二个行权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利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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