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8-08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年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
2、2017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首次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拟定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23名调整为118名,以2018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400万份,行权价格为5.56元/份;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15日;
2、股份来源: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为:授予激励对象每一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56元/份;
4、授予对象及数量: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共计400万份。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占本计划标的股占目前总股
权数量(万份) 票总数的比例 本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00 8.03% 0.32%
(118人)
合计(118人) 400 8.03% 0.32%
5、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应当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次日起12个月内授予,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50%
易日起至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相关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每一行权期内应集中行权,即一次性同时行权。
6、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指标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权益工具的第一次行权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70%;
预留期权工具的第二期行权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0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个人考核指标:根据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每一等待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三、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沃尔JLC4
2、期权代码:037772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8年5月24日
四、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登记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等情况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保持一致,详见公司2018年5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可以吸引和保留专业管理人才及业务骨干,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