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8-6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6月25日实施完毕;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7.69元/股调整为7.67元/股;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由83,764,716股调整为83,983,137股。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股份”或“公司”)拟向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科环”)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电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光伏”)90%股权,同时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国电光伏厂房及公辅设施的修复与维护、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议案,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5号)。
二、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及实施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44,236,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5日。截至2018年6月25日,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中环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74元/股。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根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72元/股、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83,439,206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根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6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83,764,716股。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原7.69元/股调整为7.67元/股,本次向国电科环发行的股份数量由原来的83,764,716股调整为83,983,137股。
调整公式为: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7.69元/股-0.02元/股
=7.67元/股
调整后发行股份数=原发行股份数×原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价格
=83,764,716*7.69/7.67
=83,983,137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