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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9 深市 TCL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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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25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1—3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
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公司”)与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神舟新能源”)签订《太阳能硅晶片供应-采购长期框架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供应-采购框架合同中部分重要条款如价格、付款方式等将在实际采购订
单中明确,有可能存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的风险。
    2、如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不能
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 719 弄 58 号 315 室 K 座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伍佰万元
    法人代表:候正全
    经营范围: 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咨询、投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
运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合同的签署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履行期限: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
    2、合同总金额: 约 11.37 亿元人民币。
    3、环欧公司在合同约定的年供应量基础上,有权增减不超过 10%的供应量而
不视作违约,但须在该年供应开始前不少于 4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神舟新能源,并
得到神舟新能源的确认。环欧公司有责任将合同年度内减少或增加的供应量在下
一年供应时将差额补足或扣除。
    4、对于双方约定的供货数量,如果由于神州新能源单方面原因未能及时按约
采购环欧公司生产硅片,神州新能源将承担相关的责任并向环欧公司赔偿违约的
直接经济损失。违约责任应在每月的订单中明确规定。实际供货量以双方每月签
订的订单合同数量为准,神舟新能源按月或每批次发货量全额支付货款。
    5、神舟新能源应该按照达成的产品价格给环欧公司付款,价格双方协商按照
当月实际市场价格环欧公司给予神舟新能源 3%-5%的价格优惠。若是市场价格波动
较大,双方可每 30-50/万片议价一次。
    6、产品规格-质量应符合合同附录的约定,双方应签订硅片技术协议,并按
技术协议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验收交接。
    7、如果由于神舟新能源单方原因发生逾期付款,神舟新能源将承担相关责任
并向环欧公司赔偿违约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由于环欧公司单方原因发生部分不
能供货或逾期供货,环欧公司将承担相关的责任并向神舟新能源赔偿违约的直接
经济损失。具体违约责任应在每月的订单中明确规定。
    合同中任一方的经济责任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但此责任范围的限制不
影响产品检验条款,或者其中一方对由于己方沟通不利或非有意行为引起的损失
负责。
    8、因任何原因所导致本合同终止,不应影响合同终止日期前双方应尽的责任
和为免于终止合同而在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责任。
    9、若对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
诉解决。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将巩固和发展双方之间的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之合作有利于进
一步扩大公司太阳能硅材料业务的产销规模,开拓国内市场,在一定时期内提升
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1、合同中部分重要条款如价格、付款方式等将在实际采购订单中明确,有可
能存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
   2、如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不能
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太阳能硅晶片供应-采购长期框架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