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3062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了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效益,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处置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及
其配件,其中报废固定资产为中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世纪八
十年代生产的自卸汽车;配件为公司现有13种报废机型配件,共计
20687件。该报废固定资产及其配件的账面价值为703.12万元,依照
公司《资产处置制度》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
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内蒙古
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报废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书》中天华资评报字[2013]第1095号),经成本法评估该报废资产
的评估价值为197.81万元。公司拟采取拍卖或谈判方式出售该报废资
产,交易价格将以评估价值作为定价基础,经拍卖或谈判确认的价格
进行交易。
2.交易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也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资产处置制度》相关规定,处置上述金额的报废资
产需要提交董事会批准(该议题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故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处置该报废资产的议题,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出售资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截止本公告日,该报废资产中的自卸汽车和配件10339件已通
过拍卖方式售出、交易价值为245万元,交易方为大连汉顿工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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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剩余部分配件尚未出售,待出售后公司将及时与交易方签订协
议、办理价款支付、资产交割等手续。
二、交易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
大连汉顿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汉顿”)。注册地:大连花
园口经济区海棠街88号。法定代表人:柴豫。注册资本5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381120002023(1-2)。主营业务:轮胎销售翻
新、矿山辅助设备生产销售。股东为自然人:柴豫、安华彬。2012
年总资产11,437.80 万元、负债4,278.57 万元、净资产7,159.23 万
元、利润1,479.13 万元。大连汉顿工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处置的报废资产包括报废的存货配件和固定资产。
报废的存货配件主要为报废的平路机配件、推土机配件及自卸
车配件等,共计20687件,账面价值6,859,228.55元;报废的固定
资产为中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生产的自卸汽
车,自重85吨,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733,182.00元,账面净值为
171,995.46元。上述报废资产位于公司所在地,产权归公司所有、
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和质押情形。
2. 拟处置的报废资产已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报废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703.12万元,经采用成本法对报废的存货配件和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价值为197.81万元。(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685.92 103.13 -582.79 -84.96
固定资产 17.20 94.68 77.48 450.47
资产总计 703.12 197.81 -505.31 -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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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拟处置报废资产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
债务转移等情形。
4、交易方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款项回收的或有风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大连汉顿共同拟定《资产转让合同》,同意就自卸汽车及
相关配件达成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物:SF3103型自卸汽车及相关配件。自卸车数量9台,
配件 10339件。
二、转让价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通过本次竞卖,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将所拥有的标的物资产以
贰佰肆拾伍万元(¥2450000.00元)成交价作为转让价格转让给大
连汉顿。
2.价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