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127 深市 南极电商


首页 公告 南极电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二级筛选:

南极电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1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4-063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的 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12月20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 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3年12月 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开立的“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3年12 月2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 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9,891.7441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4.03%。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9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全部回购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同步锁定,每一批次的解锁时间为该批次份额完成分配之日起12个月后,其中 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份额完成分配之日与股票过户日一致,在锁定期届满后的36个月内分三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期解锁,每期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份额完成分配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截至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达到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为首次授予部分的4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要求及达成情况、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要求及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的业绩考核要求及达成情况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份额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解锁期      考核年度                      解锁条件

 第一个解锁期    2023    净利润 1 亿元以上;或营业收入 25 亿元以上。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1781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692,224,564.4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579,227.75元,剔除该年度全部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29,985,146.34元的影响后,2023年的净利润141,564,374.09元。符合第一个解锁期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2、持有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将分年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各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各考核年度该持有人的权益归属份额。

  若公司达到业绩目标,持有人当年实际归属持股计划份额=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参见下表)。

    考核总分(Y)      90-100        80-89        60-79          <60

    考核结果登记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归属比例(S)      100%        80%          60%          0%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按照《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持有人进行个人绩效评价,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已完成。

  综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首次授予部分40,210,000股的40%,即16,084,000股,对应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16.2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

  (二)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持股计划存续期为9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本员工持股计划某批次持有人的锁定期满后,且该批次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该批次参与对象可提前清算分配。清算完成且持有人不再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该持有人不再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资产的权利;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且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