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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6 深市 银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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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6

银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3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1,664 股,每股发行价格 9.01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814,992.64 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 12,974,669.87 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707,840,322.77 元,再扣除会计师费、验资费、律师费用合计 1,90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5,940,322.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841,962.4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706,782,285.22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7]第 ZF10636 号)。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启动公开发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47,558.6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2,441.35元(不
含税)。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6月15日出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61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短期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灵活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内部采取的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与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选购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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