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7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
2019 年 5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一)》(公
告编号:2019-028)、《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智越”)计划在 2019 年 4 月
11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56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0%)。鉴于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上海智越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所示:
调整前 调整后
股东名称 价格 合计减持股 占公司 价格 合计减持股 占公司
区间 份数量(股) 总股本 区间 份数量(股) 总股本
的比例 的比例
上海智越投资中 不低于 不超过 不低于 不超过
心(有限合伙) 10 元/股 6,566,400 1.9% 6.21 元/ 10,506,240 1.9%
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智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智越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包括非公开发行股
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万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上海智越投 集中竞价 2019.4.16- 6.35 414.08 0.75%
资中心(有 交易 2019.6.12
限合伙) 合 计 6.35 414.08 0.75%
3、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上海智越投 合计持有股份 3,335.68 6.03% 2,921.60 5.28%
资中心(有
限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35.68 6.03% 2,921.60 5.2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智越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智越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海智越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未低于6.21 元/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