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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4 深市 天邦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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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1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天星先生持有公司144,031,5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42%,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192,562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天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流通股144,031,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股东名称                            吴天星

减持原因  偿还债务、降低个人质押比例
股份来源  原始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购买的股票、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
            派所获得的股票、二级市场增持股票

拟减持股份  不超过23,192,562股

  数量
占公司总股  不超过2.00%
本的比例
减持期间  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
价格区间  本次减持不设置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吴天星先生2015年增持公司股份时,关于所持有股份限售承诺:“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及未来规划的业务,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增持公司股份,并且承诺在增持
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吴天星先生等共10名自然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出具承诺:“1、本人承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4、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成。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吴天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吴天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