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2-095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的通知:获悉张邦辉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9 月 27 日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821 万股、1,382.46
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0.75%,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3,203.4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总
(元) (万股) 股本的比例
张邦辉 大宗交易 2022.9.23 6.39 1,821.00 0.99%
大宗交易 2022.9.27 6.39 1,382.46 0.75%
合计 3,203.46 1.74%
注: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173.55 21.84% 36,970.09 20.10%
张邦辉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43.39 5.46% 6,839.93 3.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130.16 16.38% 30,130.16 16.38%
注: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邦辉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 65 号新研大厦 11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9 月 23 日、2022 年 9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天邦食品 股票代码 00212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A 股 3,203.46 1.74%
合 计 3,203.46 1.7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173.55 21.84% 36,970.09 20.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43.39 5.46% 6,839.93 3.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130.16 16.38% 30,130.16 16.3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 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是□ 否□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有关说明
1、张邦辉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 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较大影响。
2、张邦辉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