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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4

梦网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两个激励计划: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

    2、2018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240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4.8536万股,回购价格为5.39元/股;2019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2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1万股,回购价格为9.02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涉及248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5.8536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1.409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13,227,436股减少为801,768,900股。

    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9月1日办理完成。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及2019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注销事项简述

    (一)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发布了《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上述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8年7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8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8年9月12日。本次激励计划共向275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8.818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3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8元/股;向275名激励对象授予1,518.8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9元/股。


    6、2019年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以上议案经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2018年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姚兰、魏中坤、陈方兴、李稷文、陈碧友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激励条件,根据《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5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16.74万股,回购价格为5.39元/股;对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16.74万份;将回购用于2018年激励计划的1,601.9380万股股份中未授予的83.12万股股份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9年5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上议案经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蔡振华、熊嘉玮、余双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未达到,根据《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412.2695万份股票期权及412.269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9年6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9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8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3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8元/股。


    10、2019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2018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831,200股股份相关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1月7日办理完成。
    11、2019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中因离职及第一期行权条件未达到而确认的共计429.009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1月11日办理完成。

    12、2019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中因离职及第一期行权条件未达到而确认的共计429.0095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

    13、2020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剑豪、刘舒、任风江等2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达到第二期行权/解锁条件及预留授予未达到第一期行权条件,根据《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674.9549万份股票期权及514.954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0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中因离职及第二期解锁条件未达到而确认的共计514.9549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11月16日办理完成。

    15、2020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中因离职、首次授予第二期行权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未达到而确认的共计674.9549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11月17日办理完成。
    16、2021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李婷婷、陈俊、刘倩倩等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同时,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行权/解锁条件未达到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行权条件未达到,根据《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734.8536万份股票期权及574.853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1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中因离职、首次授予第三期行权条件未达到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行权条件未达到而确认的共计734.853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21日办理完成。

    (二)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10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10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发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上述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11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于<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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