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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2 深市 ST天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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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马: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1

*ST天马: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2-07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裁定受理了徐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允智”)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08破6号《决定书》《复函》,衢州中院准许公司继续营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2年10月31日,衢州中院发布(2022)浙08破6号《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12月3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2年12月5日上午9时0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二、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4.10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1、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章节中,对相关事项已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97,680,385.34元,相比去年同期下降313.00%。

    2、衢州中院定于2022年12月5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天马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衢州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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