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公告编号:2020-14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747.30 万份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73.65 万股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
权数量(份) 股票期权总数比例 本总额比例
武剑飞 董事长/总裁 5,856,400 14.79% 0.49%
姜学谦 董事/副总经理 1,332,000 3.36% 0.11%
侯雪峰 董事 666,000 1.68% 0.06%
武宁 董事会秘书 332,400 0.84% 0.03%
陈莹莹 财务总监 732,000 1.85% 0.0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6 人) 22,761,200 57.48% 1.92%
预留部分 7,920,000 20.00% 0.67%
合计(51 人) 39,600,000 100.00% 3.3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下同。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下同。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 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限制性股票总数比 告日股本总额比
例 例
武剑飞 董事长/总裁 2,928,200 14.79% 0.25%
姜学谦 董事/副总经理 666,000 3.36% 0.06%
侯雪峰 董事 333,000 1.68% 0.03%
武宁 董事会秘书 166,200 0.84% 0.01%
陈莹莹 财务总监 366,000 1.85%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6 人) 11,380,600 57.48% 0.96%
预留部分 3,960,000 20.00% 0.33%
合计(51 人) 19,800,000 100.00% 1.67%
(四)本激励计划的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 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 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 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自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自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 50%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5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5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5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
度,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
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
行权条件之一。
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不低于 1,000 万元;
首次授予的股 2、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0 亿元。
票期权 公司需满足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