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2月14日下午14:3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傅淼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马股份,证券代码:002122)自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经初步尽职调查,公司预计本次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将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实现,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3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将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但由于本次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马股份,证券代码:002122)自 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8-014)。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及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增加了如下条款:
第五章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质押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一条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质押股份的,应
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二条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质押股份的,该
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根据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场内场外股权质押登记要素标准,采集相关信息,明确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发生平仓风险、解除股权质押等信息披露内容。
第二十三条 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出售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报告,报告
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