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14日
● 授予数量:4,150万份
● 行权价格:4.47元/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150万份,行权价格为4.47元/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 5,312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60,816,688股的 3.20%。其中,首次授予 4,250 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0,816,688股的2.56%,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1%;预留 1,062 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60,816,688 股的0.64%,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9.99%。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20%。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24 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 4.47元/份。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6、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7、等待期、行权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8、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 第一个行 2025 年 营业收入相比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43%;
期权及预留授予 权期 考核净利润不低于 0.2 亿元
的股票期权(若预 第二个行 2026 年 营业收入相比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90%;
留部分在公司 权期 考核净利润不低于 1.1 亿元
2025 年第三季度 第三个行 营业收入相比2023 年增长不低于 150%;
报告披露前授予) 权期 2027 年 考核净利润不低于 3.7 亿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 第一个行 营业收入相比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90%;
期权(若预留部分 权期 2026 年 考核净利润不低于 1.1 亿元
在公司 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披露 第二个行 2027 年 营业收入相比2023 年增长不低于 150%;
后授予) 权期 考核净利润不低于 3.7 亿元
各考核年度收入指标完成分数为 X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N
考核净利润指标完成分数为 Y
当 X<70 或 Y<70 时 N=0
当 70≤X<80 且 Y≥70 时 N=65%
当 80≤X<90 且 Y≥70 时 N=80%
当 X≥90 且 Y≥70 时 N=10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营业收入;“考核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与业绩考核年度之前形成的长期资产的处置损益、减值及相关的非经营性损益的金额。
②公司指标考核分数的计算方式如下:X=(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幅实际达成值/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幅目标值)*100,Y=(考核年度考核净利润实际达成值/考核年度考核净利润目标值)*100。
9、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个人行权比例(Z)。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 S、A、B、C、D 五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待提升 不合格
绩效评定 S A B C D
个人行权比例(Z) 100% 100% 100% 0 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N)×个人年度绩效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Z)。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6)。
4、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