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
庐韵科”)、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嘉”)的
《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桐庐韵嘉
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452.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 大宗交易 2019 年 12 月 24 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 3,546.52 1.5930%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 大宗交易 2019 年 12 月 24 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 393.05 0.1765%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 大宗交易 2019 年 12 月 24 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 512.99 0.2304%
合 计 30.00 4,452.56 2.0000%
注:合计占比百分数与 各分项占比之 和的差异系数据四舍 五入产生尾差所致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49.3592 5.86% 9,502.8392 4.27%
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伙企业(有限合伙) 13,049.3592 5.86% 9,502.8392 4.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446.2136 0.65% 1,053.1636 0.47%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伙企业(有限合伙) 1,446.2136 0.65% 1,053.1636 0.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887.5529 0.85% 1,374.5629 0.62%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伙企业(有限合伙) 1,887.5529 0.85% 1,374.5629 0.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桐庐韵嘉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桐庐韵科、
桐庐韵嘉因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承诺:“本
企业/本人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该等股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该等股份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
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桐庐韵嘉、桐庐韵科、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陈美香自本次交易之日起,连续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含本次交易)。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桐庐韵嘉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