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17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17年5月15日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进行了调整,预案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1,217,253,678股的20%,即243,239,726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11,519.37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净额将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万元)
1 智能仓配一体化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197,283.92 13,601.69
1.1 -宁波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17,187.65 13,601.69
1.2 -其他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180,096.27 -
2 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 205,243.08 205,243.08
3 快递网络运能提升项目 125,510.00 123,104.00
4 供应链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69,661.00 69,570.60
合计 597,698.00 411,519.37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687,552,476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56.4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及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50,969,0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91%。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发行上限测算,上海罗颉思持股比例为47.08%,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58.27%,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补充了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获得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进行了调
整。
五、更新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更新了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的智能仓配一体化转运中心建设项目、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快递网络运能提升项目和供应链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六、更新了公司的财务指标
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更新至2017年6月30日时点。
七、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进行了调整。
八、补充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修订后的《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