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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紫鑫药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 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开市停牌 1 天,将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5 日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
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紫鑫药业”变更为“*ST 紫鑫”,证券代码仍为“002118”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关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存在其他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三)、
第 9.8.1(四)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3
年 5 月 5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紫鑫药业”变更为“*ST 紫鑫”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118”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 年 5 月 5 日。 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当日
(2023 年 5 月 4 日)停牌一天,自 2022 年 5 月 5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5、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与具体措施


  (一)董事会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 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面临的风险,但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尽早消除非标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二)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

  1、公司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以来,不但公司一直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工作,提供监管部门调查所需材料,还努力协调已剥离的子公司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工作并配合提供材料、问询、谈话等。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工作,待相关调查结果出具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宣贯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点核查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关键的控制点。

  2、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和价值,管控重大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3、公司将组织财务部门人员进一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及财务管理素质,杜绝再次出现上述情形。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修订)》的规定,如果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13596514777

  2、电子信箱: zixin@zxpc.cn

  3、办公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 137 号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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